使用条款

利用条款


独立行政法人大阪市博物馆机构大阪市立科学馆(以下简称“本馆”)制定了“大阪市立科学馆门票网站使用条款”(以下简称“本条款”),如下所示。


请在承认本条款后,使用本馆提供的大阪市立科学馆门票网站(以下简称“本服务”)。


第1条:本条款的适用范围及更改


使用本服务的顾客将被视为理解并接受本条款的全部内容。


本条款适用于顾客使用本服务时的所有情况。


本馆有权在未经顾客同意的情况下更改本条款,顾客应每次确认本条款。在本馆更改本条款后,顾客继续使用本服务的,视为同意更改后的条款。更改后的条款内容仅在更改后生效。


第2条:使用条件


本服务仅面向通过互联网购买大阪市立科学馆展览、天象馆观览及其他活动门票(以下简称“门票”)的顾客。不得将本服务用于购买门票以外的目的。


本服务仅面向能够自行负责操作、使用计算机和互联网,并能够使用电子邮件等设置的顾客。如果由于顾客的设备、网络、操作系统、服务提供商等原因导致无法正常使用本服务,本馆概不负责。


购买门票时,顾客需在指定表单中输入电子邮件地址、电话号码等个人信息(以下简称“个人信息”)。如有遗漏、乱码或虚假填写,本馆有权拒绝顾客的购买申请。


第3条:禁止行为


顾客不得将门票转售给第三方或为了转售目的提供给第三方,无论是否以营利为目的。顾客亦不得为了自己获利而以营利为目的无偿转让门票给第三方。


顾客不得为了转售目的购买门票,也不得为了将门票无偿转让给第三方而购买门票。


若顾客违反第1项或第2项规定,本馆将采取措施使门票失效,并且不会退款。


顾客在使用本服务时不得从事以下行为:


(1) 侵害本馆或其他第三方的版权、商标权及其他知识产权、财产权、隐私权等,或可能侵害这些权利的行为

(2) 违反公共秩序和善良风俗的行为,或可能违反这些行为,或向第三方提供违反公共秩序和善良风俗的信息

(3) 构成犯罪的行为,或可能构成犯罪的行为

(4) 不论是否在选举期间,从事选举活动或类似行为

(5) 涉及性风俗、宗教、政治的活动

(6) 未经本馆同意,利用本服务从事营利活动

(7) 假冒他人或伪造个人信息如姓名、电子邮件地址等

(8) 通过本服务或与本服务相关的方式使用或提供计算机病毒等有害程序

(9) 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或可能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

(10) 本馆认为不适当的其他行为


第4条:门票销售


顾客可通过本服务购买的门票种类和价格将在销售页面上列明。门票种类和价格可能会根据本馆情况变更,恕不另行通知。


当顾客通过本服务申请购买门票时,自本馆在销售网站上提供可查询的购票记录状态或购买完成电子邮件到达注册邮箱(在邮件服务器记录)的时间起,视为交易成立。


购买指定日期的门票后,来馆日期不可更改。请在确认后购买。


第5条:支付方式


门票购买款项通过“信用卡支付”进行。可使用的信用卡有VISA、MasterCard、JCB、AMEX、Diners Club。不接受虚拟卡等无实体的信用卡。


第6条:门票交付


门票的领取方式为,通过注册的电子邮件地址和密码访问本网站的购买记录,显示门票(二维码)。如购买多张门票,可在本馆规定日期前进行门票分配手续。门票按照本馆通知的电子数据获取方式获取,并在指定入场地点入场。门票(二维码)可打印使用。如在使用日当天忘记携带接收门票(二维码)的手机,或因手机故障导致二维码损坏,概不退款。此外,因其他原因未能接收门票(二维码)亦不退款。


第7条:拒绝销售和交付


如顾客存在以下情况,本馆有权拒绝销售或交付门票:


(1)顾客在本馆规定事项中做虚假申报,或未进行必要申报

(2)顾客行为妨碍其他顾客或第三方,或妨碍本馆顺利销售

(3)未在本馆通知的期限内完成规定手续

(4)未遵守规定购买方法

(5)其他违反本条款的行为


本馆可向因上述情况给本馆造成损失的顾客索赔。


第8条:门票更换、变更、冷静期


门票购买合同成立的门票,来馆当日上午9点前可取消。门票的更换、变更以及来馆当日上午9点以后的取消无论何种理由均不受理。若本馆与顾客之间的门票购买合同无效或被取消,或因本馆违约导致顾客解除合同的情况除外。本服务出售的门票不适用冷静期。


第9条:丢失和盗窃


任何情况下(丢失、盗窃、损坏等)均不再补发门票。


第10条:门票退款


因天灾等不可抗力导致闭馆或本馆原因临时闭馆时,门票款项将按照本馆规定方式退款。超过退款期限或门票(二维码)损坏、丢失的情况不予退款。顾客的退款金额仅限门票款项,本馆不承担门票金额以外的费用(交通费、住宿费、通信费等)的退款和损害赔偿责任。顾客需预先同意,退款可能需要3~4周时间。


第11条:销售结束和重新开始


即使在门票销售期间内,当达到本馆预定销售数量时,销售结束。但如有额外使用名额时,可能重新开始销售。


第12条:门票免责事项


对于非直接从本馆购买的门票,本馆不承担任何销售责任。


因通信线路拥堵或计算机系统故障等导致的门票申请或购买的成功与否确认或通知大幅延迟或无法进行的情况,本馆对顾客或第三方因此造成的损失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13条:个人信息


本馆将记录顾客的个人信息用于下述目的。顾客同意本馆记录其门票购买历史和本服务使用历史等信息(以下简称“个人记录”)。如顾客不同意提供个人信息和记录个人记录,则无法使用本服务。


本馆将顾客的个人信息和个人记录用于以下目的。除本条款规定外,如需将个人信息或个人记录用于其他目的,将另行通知并征得顾客同意。


(1) 通过电子邮件等方式向顾客销售门票及相关服务

(2) 通过电子邮件等方式通知本馆的门票和调查等信息

(3) 提供门票及本馆服务相关的用户支持(如咨询响应)

(4) 提供与本服务相关或附随的服务

(5) 为本馆的营销活动制作无法识别个人的统计资料

(6) 运营上必要的本人确认及依照法律规定的查询响应等


顾客同意本馆在第2项规定目的范围内,将个人信息披露给受托业务的第三方(以下简称“业务受托方”),并允许业务受托方在受托业务执行必要范围内使用个人信息。本馆将通过合同要求业务受托方不得向其他第三方披露、泄露个人信息,不得将个人信息用于受托业务执行目的以外的用途。


顾客通过信用卡支付购买时,顾客同意本馆与信用卡公司之间为确认信用卡有效性等进行的个人信息交换。


本馆在以下情况下,可在未经顾客同意的情况下,向第三方披露全部或部分个人信息和个人记录:


(1) 依据法律规定

(2) 为保护人的生命、身体或财产,在难以获得本人同意时

(3) 为提高公共卫生或促进儿童健康成长,在难以获得本人同意时

(4) 国家机关或地方公共团体或受托者依法执行公务,需配合的情况,如取得本人同意可能妨碍公务执行


本馆将采取合理措施保护顾客的个人信息和个人记录,防止其泄露、遗失、未经授权的访问、篡改或破坏。


如顾客提出以下请求,本馆将在确认后采取合理措施:


(1) 个人信息的披露

(2) 个人信息的更正、补充或删除

(3) 个人信息使用和披露同意的全部或部分撤回


第14条:免责声明


本馆对因本服务提供的信息或与本服务相关的其他事宜导致的顾客或第三方的损害,不承担任何责任,除非该损害是由于本馆的故意或重大过失造成的。本服务的使用完全由顾客自行负责。未成年人使用本服务需经法定代理人同意并由其承担责任。


本馆将对顾客输入和发送的个人信息进行加密处理等严格管理,并尽最大努力保密,但不保证完全防止信息泄露、丢失或他人篡改。


本馆对本服务内容、信息的安全性、准确性、可靠性、有效性、最新性、适用性、合法性、道德性等不作任何保证。


本馆对从本服务链接到的各网站信息、服务等不承担任何责任。


本馆对顾客行为导致第三方遭受的损害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15条:合意管辖


如因本服务发生任何争议,诉讼金额在相应管辖范围内,双方同意以大阪简易法院或大阪地方法院作为第一审的专属管辖法院。